水是生命之源。获得安全饮用水是人类的基本要求。人体的60%-70%是由水组成的。维持人的生存基本需求,成年人每天至少要喝3-5升水。同时,洗菜、做饭、刷牙、洗脸、洗手等日常生活每天大约需要20升水,加上卫生和洗浴等日常用水需求,目前,我国农村的生活饮用水供应标准是每人每天大约需要50升水。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是从保护人群身体健康和保证人类生活质量出发,对饮用水中与人群健康的各种因素(物理、化学和生物),以法律形式作的量值规定,以及为实现量值所作的有关行为规范的规定,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一定形式发布的法定卫生标准。2006年底卫生部正式颁布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
生活饮用水卫生指标: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检测项目:微生物指标:菌群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
1.毒理指标:砷、铬、镉、铅、汞、硒、硝酸盐、二氧化硅、银等。
2.感官指标及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铝、铁、锰、铜、锌、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电导率、生物需氧量、透明度、 化学需氧量、挥发性酚。
3.生活饮用水检测报告:
检测依据:GB/T 5750-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当饮用水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拨打96301热线向卫生监督部门报告情况,并在其指导下妥当用水,或停止用水。同时应用干净容器留取3~5L水作为样本,提供给卫生检测部门。如不慎饮用了被污染的水,应密切关注身体有无不适。如出现异常,应立即到医院就诊。一旦停水,则需要在接到政府部门有关水污染问题被解决的正式通知后,才能恢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