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糖果制品、酒类、水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9类食品1149批次样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管局于2019年第三季度组织开展了棉针织内衣、羊毛衫等82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产制品、糕点、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和餐饮食品等14类食品404批次样品。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部分食品55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肉制品、食用农产品2类食品40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9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2020年第83号《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7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
现将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的《2020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中2批次总局本级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部分食品81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1)。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综合分析研判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组织制定了《2020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现予以发布。
近期,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部分食品62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糕点、保健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食品6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8批次样品不合格,42批次样品合格。
苏市监质监〔2020〕12号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现将2019年省级第4批消费品和第3批工业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2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水果、牛肉及副产品、羊肉及副产品、葡萄酒及果酒、水产品、蔬菜、小麦粉、白酒8类食品334批次样品。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或被其他单位抽检饮料、水产制品、速冻食品、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9类食品525批次样品。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酒类、糕点和婴幼儿配方食品共5大类食品共365批次样品,发现饮料、酒类、糕点共6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和食品添加剂问题。
近期,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调味品6类食品5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
2020年第63号现将我局制定的广东省非医用口罩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予以通告。
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7大类食品44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7批次样品不合格,429批次样品合格。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部分食品102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为加强我省流通领域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7-10月组织对奶嘴、奶瓶、婴幼儿塑料餐饮具、餐具洗涤剂、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吸管、食品用塑料容器、饭盒、保鲜膜(袋)、一次性发泡餐具、一次性塑料餐饮具、密胺餐具、不锈钢餐厨具(碗、筷、勺、叉、刀等)、不锈钢容器(杯、壶等)、食品用铝制品及容器、食品用玻璃制品、食品用陶瓷制品、一次性竹木筷子、食品烘焙用橡胶制品等19类食品相关产品开展省级“双随机”监督抽查,共抽检样品1330批次。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特殊膳食食品、水果制品和糖果制品5大类食品共324批次样品,发现餐饮食品、特殊膳食食品、水果制品共8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质量指标问题和食品添加剂问题。
人造革系由多种化学材料混合加工制成,或会因原材料成分问题,或加工过程,而产生一些有害物质,如果不严格做好质量检测,对人体也会构成或多或少的伤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规定,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浙江省车用汽、柴油及尿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浙江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规定,2019年第二季度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全省针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饮料、茶叶及其相关制品、蛋及蛋制品、谷物粉类制品、水产品、水果、蔬菜7类食品336批次样品。
为加强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消费者的使用安全和身体健康,推动食品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2019年10至12月,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塑包、纸包)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具体承担抽样、检验和现场检查工作。
近期,在广东辖区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7类食品1560批次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