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莲藕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莲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18 食品中氟的测定
GB/T 5009.104 植物性食品中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05 黄瓜中百菌清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110 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溴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
GB/T 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3 要求
3.1 感官指标
同一品种,外形整齐,粗细均匀,洗净的个体间色泽无显著差异,个体色泽正常,表面光滑洁净,无明显缺陷(包括萎鷔、机械伤、腐烂、异味、病虫害、空腔附着泥痕或其他污染物)。
3.2 安全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4 试验方法
4.1 感官指标
4.1.1 随机抽取莲藕样品5根至10根(以样品的总节段数不少于20节为宜)。用目测法检测品种特征、外形、粗细、色泽、萎蔫、机械伤、腐烂、病虫害等项目。用口尝和鼻嗅法检测异味。腐败病、空腔泥痕及其他污染物,应取样剖开检测。
4.1.2 每批受检样品抽样检验时,对有缺陷的节段数做记录。不合格率以w计,数值以%表示,按公式(1)计算:
w=n/N*100 (1)
式中:
n——有缺陷节段数;
N——检测样本总节段数。
计算结果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4.2 安全指标
4.2.1 砷
按GB/T 5009.11 规定执行。
4.2.2 汞
按GB/T 5009.17 规定执行。
4.2.3 铅
按GB/T 5009.12 规定执行。
4.2.4 镉
按GB/T 5009.15 规定执行。
4.2.5 氟
按GB/T 5009.18 规定执行。
4.2.6 溴氰菊酯
按GB/T 5009.110 规定执行。
4.2.7 百菌清
按GB/T 5009.105 规定执行。
4.2.8 抗蚜威
按GB/T 5009.104 规定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检验分类
5.1.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是对产品进行全面考核,即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指标)进行检验。有下列情形之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申请无公害食品标志;
b)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
c) 前后两次抽样检验结果差异较大;
d) 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
5.1.2 交收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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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NY 5238-2004 无公害食品 莲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