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增加:本部分适用于电钻和冲击电钻。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3.术语和定义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增加的定义:
3.101 电钻drill
一种专门设计用于在诸如金属、塑料、木材等各种材料上钻孔的工具。
3.102 冲击电钻 impact drill
一种专门设计用于在混凝土、砖石及类似材料上钻孔的工具。它的外形结构与电钻相似,但有一个内置的冲击机构,以便使旋转输出主轴产生轴向冲击运动。
它可以有一个使冲击机构不动作的装置,以便作为电钻使用。
4.一般要求
5.试验一般要求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5.5 增加:对于既有用以设定不同转速范围的机械装置,又有用以在给定范围内调节转速的电子装置的电钻,将机械装置调节到可能的最低转速范围,并将电子装置调节到给定转速范围的最高值。
6.空章
7.分类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8.标志和说明书
除下述条文外,GB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8.1 增加:在第4个破折号后增加:
——原产地;
电钻和冲击电钻应标有以下内容:
——额定空载转速,min-1或r/min;
——最大夹持能力,单位为毫米(mm)。
8.12.1.1 增加:
安全警句:
——使用冲击电钻时要戴好耳罩。暴露在噪声中会引起听力损伤。
注:上述警句仅适用于冲击电钻,对电钻可以忽略。
——使用随工具提供的辅助手柄。操作失手会引起人身伤害。
—一当在钻削附件可能触及暗线或其自身软线之处进行操作时,要通过绝缘握持面来握持工具。
钻削附件碰到带电导线会使工具外露的金属零件带电从而使操作者受到电击。
9.防止触及带电零件的保护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0.起动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1.翰入功率和电流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2.发热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2.2 增加:
电钻在冲击机构(如有)脱开情况下连续运行,此时施加在主轴上的扭矩为达到额定输入功率或额定电流时所需转矩的80%。
12.3 增加:
规定的外壳温升限值不适用于冲击机构的外壳。
13.泄漏电流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4.防潮性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5.电气强度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6.变压器及其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7.耐久性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7.2 对冲击电钻改换为:
冲击电钻空载运行,如果冲击机构可以合上和脱开,则将冲击机构脱开,在1.1倍的额定电压运行12h,然后在0.9倍的额定电压运行12h。此时转速调节到最高速度范围的最高值。
每个运行周期包括100s“接通期”和20s“断电停歇期”,断电停歇期包含在规定运行时间内。
试验期间,在每个电压下,以三种不同方位放置工具,每个位置工具的运行时间约4h。
试验期间,允许更换电刷以及按正常使用加油和油脂润滑。
可用不装在工具内的开关接通和断开工具。
冲击电钻垂直安装在图101所示的试验装置上,在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的平均值下做4个6h的期间运行,2个期间运行之间至少有30min的停歇期;如果冲击机构可以合上和脱开,则将冲击机构合上。
这些试验期间,冲击电钻断续运行,每个周期包括30s运行期和90s断电停歇期。
试验期间,通过一弹性元件对冲击电钻施加一刚好保证冲击机构稳定运行的轴向力。
如果试验期间冲击机构出现机械故障,但没有导致易触及零件带电,则可以更换一个新的冲击机构
试验期间,过载保护装置不应动作。
注1:监控外部温庋将有助于避免出现机械故障。
注2:作位置变化以防止在任何特殊部位有不正常的碳粉积聚。例如水平、垂直朝上和垂直朝下三个位置。
18.不正常操作
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9.机械危险
除下述条文外,GB 3883.1-2008的这一章适用。
19.1 增加:
钻夹头钥匙应设计成当放开该钥匙时,它易于脱离原来位置。本要求不排除用夹持装置,将不在使用的钥匙固定在适当位置上,但不允许使用固定在软电缆或软线上的金属夹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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