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巨大口蘑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巨大口蘑的鲜品、干品和盐渍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标准,然而,鼓劢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009.10-2003 植物类食品中粗纤维的测定
GB/T 5009.11-2003 食品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2003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2003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2003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20-2003 食品中有机磷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GB/T 5009.34-2003 食品中亚硫酸盐的测定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 9687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 9688 食品包装用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
GB/T 12530-1990 食用菌取样方法
GB/T 12531-1990 食用菌水分测定
GB/T 12532-1990 食用菌灰分测定
GB/T 12533-1990 食用菌杂质测定
GB/T 15673-1995 食用菌粗蛋白质含量测定
SN 0220-1993 出口水果中多菌灵残留量检验方法
原国家技术监督局43号令(1995年)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盐渍巨大口蘑
用盐渍的方法保存巨大口蘑。
3.2 颜色
巨大口蘑加工产品具有的颜色。
3.3 异味
指产品变质后所产生的酸味、霉味或其他怪味。
3.4 杂质
3.4.1 一般杂质
除巨大口蘑及其加工辅料外的其它异物(如稻草、木屑、棉籽等)。
3.4.2 有害杂质
有毒、有害的物质(如毒菇、霉菌和排泄物)、金属(镉、汞、砷、等)、玻璃、砂。
3.5 菌盖直径
指菌盖最大直径。
3.6 碎菇
菇体破碎后形成的碎片。
3.7 虫蛀菇
有虫蛀痕迹的菇体。
4 产品分类
4.1 产品分为鲜菇、干菇和盐渍菇。
4.2 鲜菇、干菇和盐渍菇按感官指标分为一、二、三、四级。
5 要求
5.1 鲜菇感官指标
鲜菇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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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DB35/T 555-2004 巨大口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