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燃料油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工业废油为原料生产的,可用于燃烧灰熔融炉、水泥回转窑等直接供给热量以制造产品的工业燃烧器的再生燃料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60 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GB/T 261 闪点的测定 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
GB/T 265 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定法和动力粘度计算法
GB/T 384 石油产品热值测定法
GB/T 388 石油产品硫含量测定法(氧弹法)
GB/T 511 石油产品和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重量法)
GB/T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
SH 0164 石油产品包装、储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3 产品分类
按用途的不同,本产品可分为:
3.11 类产品:适用于设置或未设置废气处理设备的工业燃烧器。
3.22 类产品:适用于设置废气处理设备的工业燃烧器。
注:废气处理设备是消除二氧化硫和二嗯英的设备。
4 要求及试验方法
4.1 一般要求
本标准规定的各类再生燃料油应是均匀的烃类油,无无机酸,无过量的固体物和外来的纤维状物质,无外来可见机械杂质。
4.2 技术要求
再生燃料油按表1规定的方法检验时,其质量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的要求。
5 检验规则
5.1 出厂检验
5.1.1 每批产品必须经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5.1.2 其中闪点、水分、总发热量、含硫量、机械杂质、运动粘度为出厂检验项目。
5.2 抽样
取样按GB/T 4756 进行,取2L再生燃料油作为检验和留样用。
6 标志、使用说明书
6.1 标志
按SH 0164 规定执行,外包装应标明为再生燃料油。
6.2 使用说明书
a) 产品概述;
b) 使用方法;
c) 注意事项。
7 包装、运输、贮存
包装、运输、贮存按SH 0164 进行。
更多标准内容点击以下链接获取标准全文:
下载地址:《DB21/T 1815-2010 再生燃料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