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铅笔、蜡笔类产品的抽样、分类、检验、结果判定和不合格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铅笔、蜡笔类产品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675—2003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QB/T 1023—2007 活动铅笔
QB/T 1024 活动铅笔用黑铅芯
QB 1336—2000 蜡笔
QB/T 2774—2006 铅笔
3 术语和定义
GB/T 2828.1、QB/T 2774、QB/T 1023、QB/T 1024、QB 1336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检验批 lot
以同一周期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货号或合同、同一出口国别或地区的产品确定为一个检验批。
4 产品分类
4.1 铅笔类包括铅笔、颜色铅笔、活动铅笔、纸卷铅笔、炭化(铅)笔、塑杆铅笔及铅芯。
4.2 蜡笔类包括儿童绘画、书写记号用的蜡笔和油彩粉笔。
5 检验
5.1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分为外观检验和理化检测。外观检验项目见附录A和附录B,理化检测项目见表2至表4。
5.2 抽样方案
5.2.1 外观检验抽样
采用GB/T 2828.1特殊检验水平S-4正常一次抽样方案,抽样数量及结果判定见表1。
5.2.2 理化检测抽样
物理项目按QB/T 2744、QB/T 1023、QB/T 1024、QB 1336规定执行,化学检测项目随机抽取代表性样品6支(套)。
5.3 检验要求
5.3.1 外观检验要求
对代表性样品按规范性附录A、附录B所列检验内容在200 lx~250 lx照度的白炽灯下逐个进行目测检验。
当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指标要求,则判定为不合格。
5.3.2 理化检测要求
5.3.2.1 按表2至表5所列检验内容、检验方法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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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SN/T 0749-2010 进出口铅笔、蜡笔检验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