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墨锭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书画和工业、艺术品、装裝饰描绘等着色的墨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JJF 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文房四宝 Chinese traditional stationery
毛笔、书画墨、宣纸、书画纸、砚台、书画印泥、国画颜料、篆刻印章等文房用品用具的总称。
3.2 墨锭 ink stick
采用桐油烟、漆油烟、松烟等植物油烟、动物油烟及炭黑作为主要原材料,加适量的动物胶等原料及中药材等辅料,使用传统手工技艺加工制作而成的用于书法、绘画和工业、艺术品、装饰描绘等着色的固体颜料。
4 产品分类
4.1 按产品的原材料分为油烟墨、松烟墨和炭黑墨。
4.2按产品的质量分为16g、31g、62.5g、125g、250g、500g等规格的墨锭。
5 要求
5.1 外观
5.1.1 表面应平整、光滑、无裂痕。
5.1.2 图案应清晰,无溢色、无落色。
5.2 气味
应清香,无异味。
5.3 尺寸偏差及翘曲度
5.3.1 质量不大于125g的墨锭,其上下端厚度差应不大于0.8mm,质量大于125g的墨锭,其上下端厚度差应不大于2mm。
5.3.2 质量不大于125g的墨锭,其翘曲度应不大于0.8mm,质量大于125g的墨锭,其翘曲度应不大于2mm。
5.4 质量
质量应明示在产品包装上,其允许偏差符合JJF 1070—2005 中4.3.1的规定。
5.5 下墨量
下墨量应大于20mm³/min。
5.6 粘度
油烟墨应小于0.007Pa·s;炭黑墨应小于0.o9Pa·s;松烟墨应小于0.010Pa·s。
5.7 墨色
油烟墨、炭黑墨的墨色应不小于1.20;松烟墨的墨色应不小于1.00。
5.8 扩散率
扩散圆直径应不小于墨迹圆直径的一倍。
5.9 耐水性
经6.9试验后应不跑墨。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
目测检验。
6.2 气味
嗅觉检验。
6.3 尺寸偏差及翘曲度
6.3.1 在室温为20℃±3℃,相对湿度为60%~70%条件下放置24h后,使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进行测量。
6.3.2 在室温为20℃±3℃,相对湿度为60%~70%条件下放置24h后,将墨锭放在标准平板上,在墨锭中间部位压一个500g砝码,用塞尺测量墨锭与标准平板之间的缝隙。
6.4 质量
对质量标识进行目测检验,将墨锭在室温为20℃±3℃,湿度为60%~70%条件下放置24h后,将试样放在精度为0.001g的天平上称量。
6.5 下墨量
将墨锭加工成底面积为300mm²±4mm²的标准墨锭,采用转速为36r/min,加载砝码质量为2kg,旋转直径为200mm的标准研墨机。将标准墨锭夹在研墨机上,使其底面与潭柘紫石砚平面接触,使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标准墨锭的长度(L1)。加清水100mL,在室温为24℃±3℃条件下研磨60min。取下墨锭,使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其长度(L2),按式(1)计算其下墨量(S):
式中:
S——下墨量,单位为立方毫米每分(mm³/min);
L1——标准墨锭的长度,单位为毫米(mm);
L2——研磨后的墨锭长度,单位为毫米(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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