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牛皮的分类和分级、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经宰杀后未经处理、或仅经过简单干燥、或经过冷冻处理、或经过盐腌处理、或经过适当保藏处理的生牛皮。
2.分类和分级
2.1 质量分类
牛皮按质量分类见表1。
2.2 面积分类
牛皮按面积分类见表2。
2.3 缺陷分级
2.3.1 一级
一级皮应符合以下规定:
——皮形完好,清洁,经过良好的防腐处理,无可见的腐烂、掉毛;
——颈部、背部等主要部位无孔洞,剥皮伤等明显伤残,次要部位孔洞、剥皮伤不超过3处,伤残总面积不超过10cm2;
——无烙印。
2.3.2 二级
二级皮应符合以下规定:
——皮形完好,经过良好的防腐处理,无可见的腐烂、掉毛;
——主要部位无孔洞,次要部位孔洞、剥皮伤不超过3处,伤残总面积不超过40cm2;
——背部的剥皮伤不超过5%;
——可有轻微的寄生虫伤、中等的已愈合的伤残;
——粪便污迹不超过10%。
2.3.3 三级
不符合一级、二级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三级皮:
——皮形不完整,但程度不超过30%;
——可利用面积内伤残不超过50%;
——可利用面积内剥皮伤不超过40%;
——可利用面积内掉毛受损面积不超过30%;
——出现腐烂伤残,腐烂面积不超过30%;
——粪便污迹超过10%。
2.3.4 四级
不符合一级、二级、三级的规定为四级皮。
3.检验方法
3.1 称量
——鲜皮:称量时,成年牛皮精确至0.5kg,小牛皮精确至0.1kg。
——盐湿皮:将皮张打开,肉面向上,抖动,并敲打肉面,除去抖出的盐粒,称量,成年牛皮精确至0.5kg,小牛皮精确至0.1kg。
——盐干皮:除去抖出的盐粒、多余的附着物,称量,精确至0.1kg。
——淡干皮:除去多余的附着物,称量,精确至0.1kg。
3.2 面积测量和计算
将皮张平铺使用最小刻度为0.5cm的量尺,长度从耳根连线与背脊线交点量至尾根,宽度选腰间脐线位置从左右皮边各向内减15cm作为测量点横量,按式(1)计算面积:
式中:
S——面积,单位为平方米(m2);
A——长度,单位为厘米(cm);
B——宽度,单位为厘米(cm)。
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3.3 缺陷检验
将皮张平铺,分别检验肉面、毛面,并用最小刻度为0.5cm的量尺测量缺陷面积。
4.检验规则
4.1 组批
以同一品种、同一产地、同一规格(质量、面积)的产品组成一个检验批。
4.2 修边
检验前将无用的头、尾、腿等部分剪除,前腿从膝盖处修剪,后腿从跗关节处剪平。
4.3 检验
逐张进行检验。
5.包装、运输、贮存
5.1 包装
产品的内外包装应采用适宜的包装材料,防止产品受损。
5.2 运输、贮存
——防曝晒、防雨雪;
——保持通风干燥,防蛀、防潮、防霉,避免高温环境;
——避免化学物质侵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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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GB/T 11759-2008 牛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