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使用合适的标准校准试块,检测超声检测组合设备(亦称超声检测系统)性能的检验方法和验收标准。
本部分适用于在现场或车间条件下使用的超声检测组合设备。本部分描述的方法仅适用于A型扫描显示、带有增益控制器或步进不大于2dB的经过校准的衰减器,且主要采用接触法检测的脉冲回波超声检测组合设备。这些方法专门用于手动检测设备。对于自动检测设备还需要采用不同的检测方法才能确保满足其工作性能。
本部分不适用于专用的组合超声测厚仪。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799.2 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2号校准试块(GB/T 19799.2-2005,ISO 7963:1985,IDT)
GB/T 27664.1 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设备的性能与检验 第1部分:仪器(GB/T 27664.1-2011)
GB/T 27664.2 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设备的性能与检验 第2部分:探头(GB/T 27664.2-2011)
EN 12223 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1号校准试块规范(Non-destructive testing- Ultrasonic examination-Specification for calibration block NO.1)
3.检测项目和方法
3.1 概述
表1列出了本部分规定的检测方法中所述的检测项目和检查周期。
组合设备符合性检验的结果应记录在超声检验报告中。
3.2 超声检测仪的检查
3.2.1 时基线性
3.2.1.1 概述
使用GB/T 19799.2或EN 12223规定的标准校准试块和纵波直射探头或横波斜射探头进行本项检测。应在不小于随后设备在检测时所使用的范围检查线性。适当时,要能预先考虑到在钢中纵波的91mm范围仅相当于横波的50mm范围这一实际情况。
3.2.1.2 检测方法
把探头放在校准试块上,其位置应使最后一个背面回波或弧面回波的范围不小于所要检查的时基线性范围。调整时基线,使第一个和第六个背面回波分别与标尺的第一个和最后一个刻线对齐。用另外四个回波检查线性。
3.2.1.2 检测方法
依次将背面回波调至近似相同幅度,例如:全屏幅度的80%。每个回波脉冲的前沿宜与各自相应的刻线对齐。当第一个和第六个回波定位后,并以相同的幅度测量时,检查每一个回波与其理想位置的偏差均应在规定的允差范围内。
3.2.1.3 允差
线性偏差的最大允许值为全屏宽度的±2%。
3.2.1.4 检查周期
每周应对本周使用的超声检测仪至少进行1次检查。
3.2.2 设备增益的线性
3.2.2.1 概述
本项检查是监测影响设备增益线性的两个特性(即:放大器线性和经过校准的增益控制器的准确度)的综合效果。检测时能够使用任何类型的标准校准试块,最好配上随后检测时将要使用的探头。
检查线性时应把超声检测仪的频率、范围、脉冲能量等控制器设置在随后检测时使用的位置,可调抑制控制器和扫描增益控制器均应置于“关”的位置。
3.2.2.2 检测方法
在校准试块上定位探头,以从一个小的反射体(例如:GB/T 19799.2规定的试块上的5mm孔)中获得一个反射信号。
调整增益,使该信号达到全屏幅度的80%,并记录经过校准的增益控制器的数值,单位为分贝(dB)。然后把增益增加2dB,确认信号幅度上升到大于全屏幅度的101%。将增益恢复到其初始值,然后进一步把增益降低6dB,确认信号幅度下降到全屏幅度的40%左右。以6dB步进量依次降低信号幅度3次,确认3次的信号幅度分别下降到全屏幅度的20%、10%和5%。
3.2.2.3 允差
若信号幅度在表2规定的限值内应确定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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