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的烟尘量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态燃香及烟制剂产品。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测试角 testing angle
能使被测样品处于无外界气流作用的装置。
[GB/T 18418-2009,定义3.1]
3.原理
样点点燃后产生的烟尘颗粒被采集在滤纸上,通过测试采样前后滤纸的质量变化,计算样品产生的烟尘量。
4.仪器设备
4.1 FC-1C型是烟尘采样仪,见图1。
4.2 分析天平,分度值0.1mg。
4.3 干燥器,内装变色硅胶。
4.4 滤纸,超细玻璃纤维滤纸,直径40mm,微孔0.3μm。
4.5 秒表。
5.试验条件
5.1 温度:(23±5)℃。
5.2 相对湿度:(65±15)%。
6.试验步骤
6.1 试验准备
将待测样品在干燥器中放置4h,截取一段待测样品至0.6g,在测试角内点燃,记录其燃点时间为t。
6.2 空白试验
将超细玻璃纤维滤纸在干燥器中放置4h,取一片滤纸,用分析天平称其质量为m1(精确到0.1mg),并将滤纸固定在采样头上,将采样头安装在烟尘采集筒上盖中心处,调节流量计至5L/min,采集时间为t。采集完毕后将滤纸取下放入干燥器内,1h后用分析天平称其质量为m2(精确到0.1mg)。
6.3 样品试验
截取一段约0.6g已干燥的待测样品,称其质量为m(精确到0.1mg)。取一片已干燥的滤纸用分析天称其质量为m3(精确到0.1mg),并将滤纸固定在采样头上。采样头安装在烟尘采集筒上盖中心处,调节采样气体流量计至5L/min,将被测样品点燃后立即放在样品放置架上,置于筒底中心位置并使其对准采样头,采样滤纸距被测样品的距离为10cm。待被测样品燃尽后将滤纸取下放入干燥器内,1h后用分析天平称其质量为m4(精确到0.1mg)。
7.结果计算
被测样品的烟尘量按式(1)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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