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区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市监函〔2019〕1736号),2019年10月至11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全区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方式,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协同监管平台,从全区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中,按15%的比例随机抽取了41家机构,并选派了16位技术专家,同各市市场监管局相应随机匹配的54名检查人员,共同组成了8个检查组,对抽取的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不预先通知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获证机构遵守资质认定相关要求和检验检测能力持续保持等情况。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大部分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能较认真执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建立并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比较严格、客观、公正地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检验工作质量不断得到规范和提升。在被抽查的41家获证检验检测机构中,5家机构存在一般性的管理和技术问题,检查结果为“自行整改后通过”,占12.2%(详见附件1);30家机构存在未严格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等违规行为,检查结果为“责令改正”,占73.2%(详见附件2);3家机构存在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等较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检查结果为“责令整改并立案查处”,占7.3%(详见附件3);3家机构处于停业状态,占7.3%。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依法依规检验检测的行为不够规范。部分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标准或方法、法人、授权签字人等发生变更后未能及时办理变更手续;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未对检验检测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影响检验检测独立、公正、诚信;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未按规定上报年度报告、统计数据等相关信息。
(二)仪器设备检定及管理不够规范。部分检验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未按规定及时进行检定/校准;个别仪器设备校准修正因子在检验检测中未得到有效应用;一些仪器设备放置于非受控区域。
(三)样品管理不够规范。个别检验检测机构样品标识、流转等信息不够完整;个别检验检测机构样品的留样和处置不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四)检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不够规范。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未严格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部分检验检测机构未按规定对原始记录和报告进行有效管理、保存;部分检验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信息不够完整,无法溯源。
(五)个别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的环境设施条件不符合检验检测标准要求。个别检验检测机构未按检验检测方法标准要求对实验室环境条件进行有效监控并记录;个别实验室环境布置不合理,存在互相干扰的风险;个别实验室未按检验检测标准要求配备满足检验检测条件的环境设施。
(六)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失实。个别检验检测机构检验过程不规范,没有按照标准要求进行检测,出具的数据、结果与样品实际情况明显出现偏差;个别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纸质原始记录与电子存储记录不一致。
(七)超出资质认定范围出具检验检测报告。个别检验检测机构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个别检验检测机构非授权签字人签发检验检测报告。
三、检查结果处理
(一)对检查结果为“责令改正”的机构,各市市场监管部门要跟踪督办,责令其在本通报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要及时完成整改,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后,形成书面整改材料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由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进行现场核实,确认整改到位。
(二)对检查结果为“责令整改并立案查处”的机构,各市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立案查处,进一步调查取证,以法律手段强化督促整改,机构整改期限不超过3个月,在整改期间,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各市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严肃立案调查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狠抓整改落实。全区各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要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对本次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对照检查,举一反三,逐项细化明晰落实纠正和预防措施,进一步加强资质认定法律法规、评审技术标准和检验检测方法的培训学习,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提升人员素质和检测水平,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
(二)严格依法查处。对于本次监督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各市市场监管局要切实履行职责,跟踪督促检查,确保检验检测机构整改到位,取得实效。对存在较严重问题的检验检测机构,各市市场监管局要严格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严肃立案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于2020年1月底前报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其最终处理结果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理结果为准。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各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大对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力度,特别是对责令改正、责令整改的机构要增加监管频次,加强对本辖区内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工作,严格规范管理,落实分类监管,同时要督促指导各建筑工程检验检测机构加强内部质量管理,加强对管理人员和检测人员的培训提高,不断提升检验检测机构的公信力和技术水平。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各市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测或者以篡改数据、结果等方式,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数据、结果”、“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以查处典型违法违规案件为抓手,组织开展整治行动,保持检验检测市场监管的高压态势。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