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果冻。
2 术语和定义
2.1 果冻
以水、食糖等为主要原料,辅以增稠剂等食品添加剂,添加或不添加果蔬制品、乳及乳制品等原料,经溶胶、调配、灌装、杀菌、冷却等工序加工而成的胶冻食品。
2.2 含乳果冻
添加乳或乳制品,且蛋白质含量不低于1%的果冻。
2.3 凝胶果冻
内容物从包装容器倒出后,能基本保持原有形态,呈凝胶状的果冻。
2.3.1 杯形凝胶果冻
以杯形材料包装,且杯口用盖膜经热封口的凝胶果冻。
2.3.2 其他凝胶果冻
除杯形凝胶果冻以外的凝胶果冻。
2.4 可吸果冻
内容物从包装容器倒出后,呈半流体凝胶状,能够用吸管或吸嘴自接吸食的果冻。
3 技术要求
3.1 原料要求
原料应符合相应的食品标准和有关规定。
3.2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3.5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3.5.1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2760的规定
3.5.2 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GB14880的规定。
4 其他
4.1 杯形胶果冻杯口内径或杯口内侧最大长度应≥3.5cm;其他凝胶果冻浄含量应≥30g或内容物长度≥6.0cmn
4.2 凝胶果冻应在外包装和最小食用包装的醒目位置处,用自底(或黄底)红字标示警示语利食用方法,且文字高度不应小于3mm。警示语和食用方法应采用下列方法标示“勿一口吞食;三岁以下儿童不宜食用,老人儿童须监护下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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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GB 19299-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果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