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含乳饮料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含乳饮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4789.3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乳酸菌饮料中乳酸菌检验
GB/T 5009.5 食品中蛋白质的测定
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苯甲酸的测定
GB/T 5009.46 乳与乳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11673 含乳饮料卫生标准
GB 13432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GB 14891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16321 乳酸菌饮料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通用于本标准。
3.1 含乳饮料 milk beverage
以乳或乳制品为原料,加水及适量辅料经配制或发酵而成的饮料制品。含乳饮料还可称为乳(奶)饮料、乳(奶)饮品。
4 产品分类
4.1 配制型含乳饮料
以乳或乳制品为原料,加入水,以及白砂糖和(或)甜味剂、酸味剂、果汁、茶、咖啡、植物提取液等的种或几种调制而成的饮料。
4.2发酵型含乳饮料
以乳或乳制品为原料,经乳酸菌等有益菌培养发酵制得的乳液中加入水,以及白砂糖和(或)甜味剂、酸味剂、果汁、茶、咖啡、植物提取液等的一种或几种调制而成的饮料,如乳酸菌乳饮料。根据其是否经过杀菌处理而区分为杀菌(非活菌)型和未杀菌(活菌)型。
发酵型含乳饮料还可称为酸乳(奶)饮料、酸乳(奶)饮品。
4.3 乳酸菌饮料
以乳或乳制品为原料,经乳酸菌发酵制得的乳液中加入水,以及白砂糖和(或)甜味剂、酸味剂、果汁、茶、咖啡、植物提取液等的一种或几种调制而成的饮料。根据其是否经过杀菌处理而区分为杀菌(非
活菌)型和未杀菌(活菌)型。
5 技术要求
5.1 感官指标
感官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
5.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5.3 乳酸菌指标
未杀菌(活菌)型发酵型含乳饮料及未杀菌(活菌)型乳酸菌饮料的乳酸菌活菌数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5.4 卫生指标
配制型含乳饮料的卫生指标应符合GB 11673 的规定;发酵型含乳饮料及乳酸菌饮料的卫生指标应符合GB 16321 的规定。
5.5 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应符合GB 2760 和GB 14880 的规定。
5.6 发酵菌种
应使用德氏乳杆菌保加利亚亚种(保加利亚乳杆菌)、嗜热链球菌等其他国家标准或法规批准使用的菌种。
6 试验方法
6.1 感官检验
取约50mL混合均匀的被测样品于无色透明的容器中,置于明亮处,迎光观察其色泽和组织状态并在室温下,嗅其气味,品尝其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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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GB/T 21732-2008 含乳饮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