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木灵芝干品质量要求、产品分级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木灵芝( Cut-log ganoderma lucidum)干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准
GB/T 5009.10 植物类食品中粗纤维的测定
GB/T 5009.145 植物性食品中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种残留的测定
GB/T 6192 黑木耳
GB 7096 食用菌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2530 食用菌取样方法
GB/T 12531 食用菌水分测定
GB/T 12532 食用菌灰分测定
GB/T 12533 食用菌杂质测定
GB/T 15673 食用菌粗蛋白质含量测定方法
SN/T 1547 进出口食品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木灵芝 Cut-log Ganoderma lucidum
采用木段作为基质熟料栽培的灵芝。
3.2 菌盖直径 pileus diameter
菌盖径面的最大长度。
3.3 菌管tube
子实体着生孢子的管状结构。
3.4 菌柄 stipe
支持菌盖的柱状体。
3.5 杂质 foreign matters
木灵芝子实体及孢子以外的一切其他物质。
4 质量要求
4.1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规定。
4.2 卫生指标
按GB 7096 规定执行,应符合表2规定。
4.3 净含量允差
净含量允差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5 产品分级
5.1 木灵芝干品按菌盖直径、菌盖厚度不同分:一级、二级、三级和等外四个等级。
5.1.1 一级~三级均应达到的感官指标
单个不连朵,菌盖比较圆正肥厚美观,棕褐色,边缘生长点和中心色泽一致,表面附着孢子粉,菌盖腹面淡黄色或乳白色,无划痕;菌柄粗壮,呈暗褐色,有光泽,长度不超过2cm,无泥沙、杂质,无霉变,无疤痕,无病斑、虫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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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LY/T 1826-2009 木灵芝干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