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植物原油、食用植物油的卫生指标和检验方法以及食品添加剂、包装、标识、贮存、运输的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植物原油、食用植物油,不适用于氢化油和人造奶油。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2763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22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
GB/T 5009.27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
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8955 食用植物油厂卫生规范
GB 166296 号抽提溶剂油
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GB 19641 植物油料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植物原油 virgin vegetable oil
以植物油料为原料制取的原料油。
3.2 食用植物油 edible vegetable oil
以植物油料或植物原油为原料制成的食用植物油脂。
4 指标要求
4.1 原料、辅料要求
4.1.1 原料应符合GB19641的规定。
4.1.2 浸出使用的抽提溶剂应符合GB16629的要求及其他规定。
4.2 感官要求
具有产品正常的色泽、透明度、气味和滋味,无焦臭、酸败及其他异味。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5 食品添加剂
5.1 食品添加剂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
5.2 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其使用量应符合GB 2760 的规定。
6 生产加工过程
应符合GB 8955 及其他卫生要求的规定
7 包装
7.1 应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或容器,包装容器应清洁、干燥和密封。
7.2 销售包装应符合GB/T 17374 的规定。
8 标识
8.1 销售包装标识要求应符合有关规定。
8.2 由转基因原料加工而成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9 贮存、运输
9.1 不得与非食用植物油混存,应有防雨、防晒、防污、防爆措施
9.2 储油容器的内壁和阀不得使用铜质材料,大容量的包装应尽可能充入氮气或二氧化碳气体,不得通入空气搅拌。
9.3 贮存成品油的专用容器必须明确标记,定期清洗或清理,干燥后才能灌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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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GB2716-2005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