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白砂糖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甘蔗或甜菜为直接或间接原料生产的白砂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789 (所有部分)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GB/T 5009.55 食糖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13104 食糖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5]第75号令)
3 技术要求
3.1 级别
白砂糖分为精制、优级、一级和二级共四个级别。
3.2 感官要求
3.2.1 晶粒均匀,粒度在下列某一范围内应不少于80%:
粗粒:0.80mm~2.50mm;
大粒:0.63mm~1.60mm;
中粒:0.45mm~1.25mm;
小粒:0.28mm~0.80mm;
细粒:0.14mm~0.45mm
3.2.2 晶粒或其水溶液味甜、无异味。
3.2.3 于燥松散、洁白、有光泽,无明显黑点
3.3理化要求
白砂糖的各项理化指标见表1。
3.4 卫生要求
3.4.1 二氧化硫
白砂糖的二氧化硫指标见表2。
3.4.2 其他指标
白砂糖的砷、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酵母菌、霉菌、螨等项目的指标应符合GB13104的要求。
4 试验方法
4.1卫生要求中的二氧化硫、砷、铅按GB/T5009.55的方法进行测定;茵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酵母菌和霉菌按GB/T4789的方法进行测定,其余各项目按本章相应方法进行测定。除另有说明外,在分析中仅使用蒸馏水或去离子水或纯度相当的水;检验方法中所使用的砝码、定量玻璃仪器及测定仪器等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及规程进行校正。
4.2 粒度的测定
4.2.1 方法提要
用一套试验筛将糖样品在一定的条件下进行筛选将各个筛中截留的糖样品称量,求得留在筛网上糖样品的百分数对筛孔的关系。
4.2.2 仪器、设备
4.2.2.1 试验筛:筛孔0.14mm~2.50mm一套,直径200mm
4.2.2.2 震筛机:振动频率:3000次/min,6000次/min;振幅选择:0mm~3m连续调节;振动方式:连续振动。
4.2.2.3 天平:感量0.1g。
4.2.3 步骤
4.2.3.1 取样
样品按四分法进行二次分离,使二次分出的样品数量能满足筛分检验之用。
4.2.3.2 筛分
称取白砂糖样品100.0g,将经过选择并称量的筛子,按筛孔尺寸由小至大自下而上叠装好,然后,将样品放最上层的筛中,用盖盖好,将套筛装于震筛机上,振动10min,其振动频率和振幅以不磨损糖精体为准。待振动完全停止后,将筛取下,称出每一个筛子及截留样品质量,准确到0.1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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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GB317-2006 白砂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