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珍珠粉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淡水珍珠经机械加工而成且作为化妆品原料用的珍珠粉。其他用途珍珠粉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077 粒度分析激光衍射法
GB/T36923 珍珠粉鉴别方法X射线衍射分析法
JJF1070-200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5年第268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珍珠 pearl
瓣鳃纲软体动物体内经人为干预或自然形成的、由贝壳硬蛋白跟碳酸钙粘合的具有正交晶系文石
结构的生物矿物体。
3.2 珍珠粉 pearl powder
由珍珠经过机械加工而成的粉末状物质
3.3 贝壳粉 shell powder
由孕育珍珠的珍珠母贝贝壳去除角质层后经机械加工而成的粉末状物质
注:贝壳粉又称蚌壳粉、珍珠母粉。
4 产品分类
按粒径分布不同,珍珠粉分可为普通珍珠粉、超细珍珠粉、极微珍珠粉三类。
5 要求
5.1 珍珠粉粒径分布要求
珍珠粉粒径分布要求见表1。
5.2 珍珠粉物相结构
珍珠粉物相中不得有除文石(分子式CaCO3,正交晶系)和方解石(分子式CaCO3,三方晶系)外非碳酸钙其他物相,其中,未经热处理的珍珠粉,方解石相质量分数应不大于4%,经热处理的珍珠粉,方解石相质量分数应不大于10%。
5.3 技术要求
珍珠粉技术要求见表2。
5.4.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5.5 真实性要求
不得掺有贝壳粉或其他非珍珠粉物质。
6 检测方法
6.1 珍珠粉粒径分布
6.1.1 仪器
激光粒度分析仪。
6.1.2 测定方法
粒径按以下步骤测定:
a)按GB/T19077规定测定;
b)所用分散液为无水乙醇(分析纯);
c)检查前确保液体分散系无气泡(有气泡则用超声消除气泡);
d)折射率选定在1.61,吸收率选定为0
6.2 珍珠粉物相结构
珍珠粉物相结构测定按GB/T36923规定的方法进行。
6.3 外观
自然光下目测。
6.4 碳酸钙含量
64.1 仪器、试剂
分析中使用的试剂均为分析纯,试验用水应为蒸馏水或纯度相当的水。
测定使用的仪器和试剂如下:
a)分析天平:感量0.0001g;
b)锥形瓶:150mL
c)滴定管;
d)稀盐酸:取盐酸234mL,加水稀释至1000mL即得;
e)氢氧化钠试液:取氢氧化钠43g,加水溶解成100mL即得;
f)三乙醇胺:总胺量99%~110%三乙醇胺含量≥86%;
g)乙二胺四乙酸二钠标准溶液(EDTA):0.05mol/L;
h)钙紫红素指示剂:取钙紫红素0.1g,加无水硫酸钠10g,研磨均匀即得;
i)甲基红指示液(1g/L)。
6.4.2 操作步骤
取012g(精确至0.0001g)珍珠粉置于锥形瓶中,加稀盐酸5mL,加热使溶解,加水15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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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GB/T 36930-2018 珍珠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