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糖料甘蔗的蔗糖分、蔗汁重力纯度和外观质量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糖料甘蔗收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叮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0499 糖料甘蔗试验方法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糖料甘蔗 sugarcane
供糖厂制糖用的原料甘蔗
3.2 甘蔗蔗糖分 sucrose content in cane
甘蔗中含蔗糖的质量百分率(%)
3.3 蔗汁重力纯度 gravity purity in cane juice
蔗汁视固溶物(用锤度计测得)中含蔗糖的质量白分率(%)
3.4 甘蔗夹杂物 trash in cane
原料甘蔗中夹带的蔗叶、叶鞘(壳)、蔗花、须根、蔗笋(1m以下的后生分蘖茎)、蔗茎地下部节密集
部位(俗称“烟斗头”)、泥沙和下枯茎、腐败茎、严重病虫鼠害茎及其他非蔗物的重量百分率(%)。
3.5 干途耗 loss of cane weight after harvesting and during transportation
甘蔗砍收后运至糖厂过磅前的重量损失,用甘蔗重量减少的白分率(%)表示。
4 技术要求
4.1 甘蔗蔗糖分
甘蔗蔗糖分大于或等于(≥)12%
4.2 蔗汁重力纯度
蔗汁重力纯度大于或等于(≥)80%
4.3 甘蔗外观质量
4.3.1 蔗茎不带泥沙、颏根和叶鞘,蔗梢削至生长点下明显见肉,蔗头不带“烟斗头”
4.3.2 不带下枯茎、腐败茎(包括水浸、火烧、箱冰冻严重变质茎)、1m以下的蔗笄、严重病虫鼠害茎和其他非蔗物。
5 检验方法
5.1 甘蔗蔗糖分、蔗汁重力纯度
按GB/T10499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5.2 甘蔗外观质量
随机取20kg以上试样观察其外观是否正常,应符合4.3的要求
6 检验规则
6.1 外观质量
甘蔗运至糖厂后,逐车抽样检验
6,2 甘蔗蔗糖分和蔗汁重力纯度
初压汁采样,以车为检验单位;或小样本抽样,以车为检验单位;执行按质论价的厂逐车抽检,未执行按质论价的厂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检次数。
6.3 抽样方法
6.3.1 按GB/T10499规定的方法进行测定。
6.32 由糖厂和蔗农双方派代表组成抽样小组,负责抽样送检。现场采样,上述任一方如有异议,应向抽样小组提出,可重复采样一次,作为送检样本,
6.4 扣杂范围
6.4.1 附着于蔗茎的叶鞘(壳)、须根、稍头、“烟斗头”、泥沙。
6.4.2 混入夹带的于枯茎、腐败茎(包括水浸、火烧霜冰冻严重变质茎)1m以下的蔗笋、严重病虫鼠害茎和其他非蔗物。
6.4.3 夹杂物重量不得超过总蔗量的1.0%,超过部分从总蔗量中扣除。采用机械收获的,上述夹杂物重量标准由当地蔗区包括(但不限于)糖厂和蔗农(生产方协商确定)
6.4.4 捆蔗料(麻类、竹簋以外之摑料)从总蔗量中先扣除。
6.5 危险夹杂物
严禁夹带危险物品如金属、石块等。
6.6 砍后甘蔗蕻糖分损失及甘蔗干途耗的计算
人工收获48h后,甘蔗蔗糖分的损失按每天下降0.1%(绝对值),甘蔗重量干途耗按每天损失1%累加计算。如合同双方另有约定,则按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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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GB/T 10498-2010 糖料甘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