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管自动超声探伤系统(一般包括超声波探伤仪、超声探头和传动装置)综合性能的测试条件对比试样测试项目测试方法、应达到的最低性能指标及测试报告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钢管自动超声探伤系统综合性能的测试,对于手动超声探伤、电磁超声自动探伤相控阵超声自动探伤及钢棒超声自动探伤系统的综合性能测试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77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GB/T 12604.1 无损检测术语 超声检测
JB/T 10061 A型脉冲反射式超声波探伤仪通用技术条件
YB/T 144 超声探伤信号幅度误差测量方法
YB/T 145 钢管探伤对比试样人工缺陷尺寸测量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12604.1 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测试条件
4.1 探伤仪应为脉冲反射式多通道或单通道超声波探伤仪,性能应符合JB/T 10061 的规定,其衰减器(增益)精度、垂直线性和动态范围等应经校准。
4.2 超声探伤信号幅度误差应符合YB/T 144 的规定。
4.3 测试时系统的检测速度应为正常使用的最高探伤速度。多通道探伤设备在每个通道单独测试时,周向扫査线速度不变,检测速度应不小于正常探伤速度与设备通道数之比。测试时应如实记录探伤频率、重复频率、抑制、探伤速度、探头规格等参数。
5 对比试样
5.1 测试用对比试样应根据产品种类及规格制作,其长度应满足探伤方法和探伤设备的要求,试样的弯曲度不大于1.5mm/m,人工缺陷形状通常为人工刻制的纵向槽,需要时可补充人工刻制的横向槽或斜向槽。
5.2 测试所用对比试样应按系统所能检测钢管外径尺寸的上限与下限规格分别制作。
5.3 槽口应在试样的中部外表面和试样两端的内、外表面各加工一个,如图1所。当试样内径小于25mm时可不加工内壁纵向槽;对于航空和其他重要用途的不锈钢管,当内径小于12mm时可不加工内壁纵向槽。
5.4 对比试样槽口的形状、宽度、深度和长度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5777 的规定。
5.5 对比试样制作完毕,经计量合格后方能使用。对比试样的计量报告应记载试样的编号、钢种、规格、表面状况、所有人工缺陷的具体尺寸以及试样两端槽口距钢管端部的尺寸(该尺寸为槽口在管端方向的
端点距管端的尺寸,也是该系统管端不可探区的长度表征),人工缺陷的深度可用光学方法机械或YB/T 145 规定的复型等方法进行测量。必要时,在测试完成后应对内壁人工缺陷进行解剖计量。
6 测试项目及方法
6.1 测试应按探伤系统所能检测钢管外径的上限和下限规格进行动态测试周向灵敏度差(周向灵敏度波动)内外壁灵敏度差、信噪比和稳定性应逐个通道进行测试,每个通道的测试结果如不相同,取最劣值。
6.2 周向灵敏度差(周向灵敏度波动)测试
6.2.1 对于探头旋转钢管直线前进的探伤系统,用图1所示的对比试样使中部的外壁人工缺陷重复通过探伤系统,先将试样任意设定0°位置,调节仪器各通道灵敏度,记下人工缺陷刚刚报警时增益或衰减器的dB值旋转试样以同样方法测试并记录120°、240°位置人工缺陷刚刚报警时的dB值。其中两个差别最大的dB值相减,即为周向灵敏度差,此差值的绝对值不大于4dB。每个通道测试3次,3次结果如不相同,取最劣值。
6.2.2 对于探头固定、钢管螺旋前进的探伤系统,以及探头沿钢管轴向前进、钢管原地旋转的探伤系统测试周向灵敏度波动。用图1所示的对比试样使中部的外壁人工缺陷重复通过探伤系统,每通道记录3次人工缺陷刚刚报警时的dB值,3次读数的最大差值即为周向灵敏度波动。此差值的绝对值不大于4dB。
6.3 内外壁灵敏度差的测试
用图1所示的对比试样使两端的内、外壁人工缺陷重复通过探伤系统,调节仪器各通道的增益或衰减器,分别记下试样内、外壁缺陷刚刚报警时的dB值,两值之差即为内外壁缺陷探伤灵敏度差(允许采用补偿技术),此差的绝对值不大于4dB每个通道测试3次,3次结果如不相同,取最劣值。对于内外壁缺陷采用同一报警闸门的系统,该项必须测试;对于内外壁缺陷采用不同报警闸门的系统,仅作测试记录,不作最后判定依据。
6.4 信噪比的测试
用图1所示的对比试样重复通过探伤系统,对于内、外壁缺陷采用不同报警闸门的系统,应将两个闸门连起来调节仪器各通道的灵敏度,分别记下各通道对比试样上所有人工缺陷刚刚报警时的dB值,该值即为探伤规定灵敏度;分别提高各通道的灵敏度,记下各通道中噪声信号刚刚报警时的dB值,此值与探伤规定灵敏度之差即为该通道的信噪比,每个通道测试3次,3次结果如不相同,取最劣值,此值应不小于8dB。
6.5 漏、误报率测试
在对比试样上所有人工缺陷刚刚报警的基础上,可再提高2dB的增益,以正常使用的最高探伤速度连续测试对比试样25次,分别记下人工缺陷的漏误报次数。对于多通道探伤系统,各通道在人工缺陷处均不报警,称为漏报每漏报1个人工缺陷记1次;任一通道在无人工缺陷处报警称为误报,每次测试中,出现1次或1次以上的误报均记为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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