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规则规定了在电网电压下正常工作的普通用途计算机使用的独立的阴极射线管显示设备(以下简称“CRT显示器”)、液晶显示设备(以下简称“LCD显示器”)和主要功能为计算机显示器(以下简称“显示器”)的带有调谐器/接收器的显示设备的能源效率标识的计量要求、计量检测程序、计量检测方法、计量检测结果评定准则和检测报告等内容。
本规则适用于显示器能源效率标识计量监督检测,委托检测可参考本规则进行。生产和销售显示器产品的单位亦可参照本规则进行检测。
本规则不适用于具有显示器功能但主要功能为电视的显示设备。
接受检测的显示器应是生产者自检合格的产品,或者是销售者进口、销售的商品。
注:本规则所指普通用途计算机包括家用、办公用的台式计算机,控制智能仪表用的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等,不包括对生产过程及其机电设备、工艺装备进行检测与控制的工业控制计算机。
2 引用文件
本规则引用了下列文件:
JJF 1261.1-2010 用能产品能源效率标识计量检测规则
GB/T 2829-2002 周期检验计数抽样程序及表(适用于对过程稳定性的检验)
GB 21520-2008 计算机显示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SJ/T 11292-2003 计算机用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则;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修改单)适用于本规则。
3 术语和计量单位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则。
3.1 显示器能源效率 energy efficiency of computer monitors
在本规则规定条件下,显示器屏幕的发光强度与显示器实测输入功率的比值(也称工作效率),计量单位为cd/W。
3.2 关闭状态 off mode
显示器连接到电源上,且显示器电源开关为“断”的状态。
3.3 关闭状态能耗 energy consumption of off mode
显示器在关闭状态下的有功功率,计量单位为W。
3.4 显示器能效限定值 minimum allowable values of energy efficiency for computer monitors
在本规则规定条件下,显示器应该达到的最低能源效率(cd/W)和关闭状态下的最大有功功率(W)。
3.5 亮度一致性 luminance uniformity
本规则规定条件下,在显示器屏幕上测得的亮度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比。
4 概述
显示器是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产品,是计算机的输出设备,它包括显示屏幕和相关电路,通常单独安装在一个外壳中。
5 计量要求
5.1 能源效率标识标注
在显示器的显著位置应粘贴能源效率标识。能源效率标识标注的信息包括生产者名称或简称、规格型号、能源效率等级、能源效率、关闭状态能耗和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等内容。
能源效率标识的样式应符合显示器能源效率标识标注的要求,计量单位的标注应符合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要求。
5.2 能源消耗量
5.2.1 亮度一致性
显示器的亮度一致性应当符合SJ/T 11292—2003 中的要求。亮度一致性实测值应不高于1.50。
5.2.2 能源效率
能源效率标注值应符合GB 21520-2008 对能效限定值的要求。能源效率实测值应不小于能源效率标注值。
5.2.3 关闭状态能耗
关闭状态能耗标注值应符合GB 21520-2008 对能效限定值的要求。关闭状态能耗实测值应不大于关闭状态能耗标注值。
5.3 能源效率等级
显示器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标注的能源效率等级应符合GB 21520-2008 对能源效率等级的要求。显示器的能源效率等级指标见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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