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碧螺舂荼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江苏太湖、宜溧、宁镇丘陵茶区生产的碧螺春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009.57 茶叶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3 茶 磨碎试样的制备及其干物质含量测定
GB/T 8304 茶 水分测定
GB/T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T 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GB/T 8310 茶 粗纤维测定
GB/T 8311 茶 粉末和碎茶含量测定
GB 11680 食品包装用原纸卫生标准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GB/T 14456 绿茶
NY 5017 无公害食品 茶叶
SB/T 10157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SB/T 10035 茶叶销售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SB/T 10037 绿茶、红茶、花茶运输包装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5)第43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碧螺春茶 biluochun tea
釆自江苏太湖、宜溧、宁镇丘陵茶区茶树新梢旳幼嫩芽叶,经摊放、杀青、揉捻、搓团显亳、文火干燥等工艺加工而成,以条索紧细多毫、卷曲呈螺为主要品质特征的特种绿茶。
4 要求
4.1 基本要求
4.1.1 不得含有非茶类夹杂物,无劣变、无异味。
4.1.2 不着色,不添加任何物质。
4.2 质量分级和实物标准样
4.2.1 产品分设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4.2.2 实物标准样:各级设实物标准样,实物标准样为该级品质最低界限,每3年换样一次。
4.3 感官指标
各级应符合实物标准样和表1的规定。
4.4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4.5 卫生指标
按NY 5017 规定执行。
4.6 净含量负偏差
小包装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5)第43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取样
按GB/T 8302 规定执行。
5.2 感官品质检验
按GB/T 14487 和SB/T 10157规定执行。
5.3 理化品质检验
5.3.1 总灰分、粗纤维、水浸出物检验的样品制备,按GB 8303 规定执行。
5.3.2 水分检验,按GB/T 8304 规定执行。
5.3.3 碎茶、粉末检验,按GB/T 8311 规定执行。
5.3.4 水浸出物检验,按GB/T 8305 规定执行。
5.3.5 粗纤维检验,按GB/T 8310 规定执行。
5.3.6 总灰分检验,按GB/T 8306 规定执行。
5.4 卫生检验
按GB 5009.57 和NY 5017 执行。
5.5 包装检验
按GB 11680 和GB 7718 规定执行。
5.6 净含量负偏差检验
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5)第43号令《定量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用相应精度的计量器貝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批次。产品检验以批为单位,同批产品的品质规格和包装必须一致。
6.2 交收(出厂)检验
6.2.1 每批产品交货时,检验感官品质、水分、粉未净信号量和包装规格。
6.2.2 产品出厂,应经过厂质检部门的检验,签发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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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地址:《NY/T 863-2004 碧螺春茶》